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城建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服務中心,海口市、 三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服務中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534 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決定重新調整建筑工程施工圖技術審查服務收費標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施工圖技術審查服務收費,按設計收費(基價)采取分檔累進計收,具體按《建筑工程施工圖技術審查服務收費標準表》(見附件)執行。
二、建筑工程施工圖技術審查服務收費屬中介服務收費,提供服務并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正、自愿和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不得強制服務,強行收費。
三、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接受建設單位委托進行審查,應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書,合同應標明審查的內容及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規定要求進行審查,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四、在我省依法成立并且具有相關資質的建設工程施工圖技術審查服務機構,必須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本通知自 2011 年 5 月 20 日起執行。原海南省發展與改革廳《關于重新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圖技術審查服務收費問題的通知》(瓊發改收費〔2005〕1820號)同時廢止。